长得好好的桂花树突遭集体砍伐,原因是路面景观打造。街巷景观治理是城市综合治理的一部分,本无可厚非。可景观打造就只能以砍伐桂花树这样“煞风景”的形式进行吗?
(一)暴露出的问题:
1.基层治理中的责任缺位。
在一些项目中,有些业主单位只管项目发包,不管施工质量,缺乏跟踪;有些管理部门只管核对审批程序,对施工过程缺乏了解渠道,缺乏预防手段;有的施工企业只求省事,不替群众着想……这些典型的“责任心走不出文件袋”,是肢端麻木。
2.情感缺位。
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百年树木,都是城市生活中美丽的情感具象,更是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对群众普遍欣赏的美好事物下狠手,莫不是觉得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这种“我行我素”“冷漠症”,是情感麻木。
3.执行者素质低
不管从历史文化的传承角度,还是从文旅开发的经济角度,50年以上历史的建筑和树木都应该纳入市级文物保护目录,何况年历史的桂花巷。可是在具体施工单位和管理者眼里,所谓景观,就是整齐干净新,这才叫锦上添花。可见没有文化真可怕,生生把所谓的锦上添花弄成了买椟还珠。
(二)城市改造如何做
1.监管前置
在城市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只注重书面规划,而是要确保监管精准到位。在桂花巷改造过程中,由于高压电线未入地,和树木交织在一起,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对一些树木进行修剪和移栽没有错。但如何修剪与移栽,不能任用施工方胡来乱来。
按照地方园林绿化规定,对于城市绿化段面栽种的树木,原则上不允许进行砍伐或移植,要砍伐或移植也要办理申报手续,而施工方却在手续尚未办好的情况下就大肆砍伐,显然这是监管的缺位与缺失。谁在给施工方撑腰壮胆,监管部门不能当“事后诸葛”,而是要主动作为,做到监管前置,才能避免类似的“野蛮性”施工与“毁坏性”施工。
2.以人为本
注重以人为本,让市民生活更美好,这既是城市发展的本质与核心,也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的要求所在。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问题,涉及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就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听听群众的呼声,多征求意见,千万不要为了图快、图省事、图一时的利益而草率行事。
3.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
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是保证公众利益的关键。涉及民生的事业,如果不听专家,不理民意,也不搞听证会,单靠某些领导“拍脑瓜子”,或者少数几个人“合计合计”,打着“服务为民”旗号“搞惦”。轻率实施“决策”,效果肯定不理想,群众也不会买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了严格的程序、充分的民主、完善的法制、有力的监督等现代因素。虽然征求民意有可能费时费力,也有可能推迟某些项目的开工时间。但是,这些都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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