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平市住建局
南平市住建局关于年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南平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及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检查的通知》(南建设〔〕10号)要求,我局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受检项目清单,并于5月7日前报送我局设计科;5月8日,在我局纪委和法规科工作人员监督下,由设计科工作人员用电脑从南平市住建局“双随机”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暂定)中随机抽取建筑专业吴英(建筑高工)、陈剑锋(建筑工程师);结构专业李利辉(结构高工);给排水专业周建平(给排水高工);电气专业张小翔(电气高工);勘察专业傅祖山(勘察高工);暖通专业余进盛(暖通高工)组成检查专家组;5月14日,在我局纪委和法规科工作人员监督下,由设计科工作人员用电脑从各地报送的项目库按5%比例随机抽取:名门雅居、武夷山崇安综合农贸市场、家园桂花城三期、邵武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项目、建瓯市武夷根艺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EPC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养老中心(武夷壹号院)、浦城县健康体检中心、医院整体搬迁重建(一期)建设项目、丽景香江、建瓯市文化郡府项目工程一期、二期、童游宋慈路棚改置业(金茂置邺)、武夷·宜和园,公示于南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并通知项目所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组织落实被抽到的项目于年5月18日将检查材料报送至我局设计科;5月18日至25日我局正式开展房屋结构大排查检查,专家组查看各项目的被检查材料。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违反强条情况及其他问题整改情况
项目名称:名门雅居(5#楼、6#楼)
勘察单位: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江西省煤矿设计院
图审单位:福建武夷山城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1、基础埋深需校核;
2、中风化岩石样少于9组;黏性土未进行三轴试验;
3、勘察等级为甲级控制性钻孔宜进行波速测试并划分岩石风化程度;
4、缺基坑稳定计算及赤平投影分析。
电:
1、年平均雷暴日有错,重新复核雷击次数。
2、完善6#楼屋顶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控制器至消控室水位显示装置的引线。
建筑:
1、建施01建筑设计说明中外窗安全玻璃设置前后不一致,窗户型材与节能专篇不一致,且5#楼存在门窗表与门窗大样、平面、剖面等不一致的情况,错漏较多。
2、建施01建筑设计说明及门窗说明中未见防火门设置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5.1条。
3、5#楼建施住宅层平面中8-10轴合用前室与楼梯间外窗水平距离小于1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4.1条。
4、5#楼建施住宅层平面A-3\A-8户型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足1.2米,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第5.7.1条。
5、5#楼建施住宅层电梯井道与书房贴邻布置,未采取隔振、隔声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第6.8.1.5条。
6、建施平面中未见灭火器配置,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的要求。
7、建施住宅层平面中各套卧室外窗可开启面积不足房间地面面积10%或外窗面积45%,不符合《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
8、建施总平面:6#楼20-23轴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结构:
1、5#楼KZ4,KZ5等柱子边长小于mm,不满足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第二十四条。
2、5#楼约束边缘构件YBZ1及GBZ1等竖向钢筋不满足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
3、5#楼地下室顶板部分板厚及配筋不满足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第十一条。
4、6#楼同上。
绿建:
1、未见环评登记表;氡检测报告;日照分析报告。
2、公共交通分析报告中结论条文有误。
3、绿建报审表第4.3.4条送审材料中应有公共服务设施分析报告。
水:
5#楼:一层S2-C处店铺无法保证两股消火栓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请复核。
项目名称:武夷山崇安综合农贸市场
勘察单位:福建省建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图审单位:福建泉州建欣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缺地下室性质且范围未阐明,基坑外围未布置必要的勘察孔,基坑支护采用钢板桩欠合理。
电:
1、配电室、消控室、自备发电机房应急照明未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2、完善屋顶高位消防水箱及消防水池的水位控制器至消控室水位显示装置的引线。
建筑:
1、变配电室、发电机房不宜贴邻水产品。
2、发电机房应说明通气管,集油坑。
3、A-01电梯说明为无障碍电梯。
4、TA-01建设用地周边的建筑状况说明完善。绿建:
1、未见环评登记表。
2、第4.2.12条得分依据不充分。
3、根据眩光分析报告书结论第5.3.6条第5.4.10条不应得分。
水:
1、中庭高度15米应采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K≥,涉及GB-第6.1.1条.
2、未说明多层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小于其1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涉及GB-()第4.9.9条。
项目名称:家园桂花城三期
勘察单位:核工业金华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金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福建武夷山城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1、仅提供勘察报告且未加盖施工图审查章,未按福建省《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提供被抽查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2、“本工程采用温州市独立坐标系统”需校核;
3、确认2台钻机在年02月18日~04月06日内能完成表2-1中的野外工作;
4、中风化岩芯采取率低于80%;
5、地下水类型叙述欠深度,未提供地下水初见水位、近三年及历史最高地下水水位;
6、地处河岸边且填土厚度较大,判定场地属抗震一般地段,判定错误;
7、勘察等级为甲级控制性钻孔宜进行波速测试并划分岩石风化程度;
8、缺高低层建筑差异沉降评价;
9、建议中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小于0.05g,建议错误。
10、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设计参数表中未提供杂填土的承载力特征值、各岩土力学、变形参数;
11、岩石未进行天然单轴极限抗压试验;
12、基坑外围未布置必要的勘探孔。
电:
住宅楼疏散走道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漏。
建筑:
1、9#:10-25轴户型设计不合理,书房、卫生间开向内天井,不利于建筑消防防排烟。
2、11#物管用房向住宅疏散通道开窗,不符合防火分区要求。
3、幼儿园J-02:办公室窗户与相邻窗户间距不符合防火规定。
4、幼儿园设计说明应专篇。
5、幼儿园楼梯栏杆扶手设计不符合《JGJ39-》4.7.11条。
结构:
约束边缘构件YBa等纵筋间距大于mm,不满足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第二十一条。
绿建:
1、未见环评登记表;氡检测报告。
2、绿色建筑报审表第4.3.1、4.4.1条送审材料中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应打勾,且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应体现第4.3.1、4.4.1条内容;第5.3.6条得分内容及送审材料应与第5.2.14条一致。
水:
9-12#楼:
1、未说明高层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小于其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涉及GB-()第4.9.9条。
2、未进行抗震设计,涉及GB-第1.0.4条。
3、喷淋系统设计流量偏小。
幼儿园:
未说明多层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小于其1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涉及GB-()第4.9.9条。
地下室:
1、喷淋系统设计流量偏小。
2、水施03、08:生活水箱进水管管径不详,倒流防止器安装方向错误。
3、消防电梯集水坑有效容积不足、污水泵流量不足。涉及GB-第7.3.7条。
项目名称:邵武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场项目
勘察单位: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福建省集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福建省星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1、粘土或粘性土应为黏土或黏性土;
2、地下水赋存情况叙述欠深度;未进行必要的抽水试验和室内渗透试验;
3、土对结钢结构的腐蚀性判定项目不全,依据不足;
4、黏土未提供固结或三轴试验参数;
5、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建筑:
1、1#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通气管,应引至屋面并加设集油坑。
2、3#4#建筑设计说明、消防设计概况有误。
项目名称:建瓯市武夷根艺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EPC项目
勘察单位:厦门辉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院)
图审单位:福建武夷山城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1、依据的JGJ79-2规范已作废;
2、粘土或粘性土应为黏土或黏性土;
3、表3应为地表水腐蚀性评价表;
4、未阐明地下水与地下水及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未分层测地下水水位,未提供近三年最高地下水水位;
5、结论中各建筑的基础形式、持力层选择等未具体明确阐述;
6、各附图、附表无相关责任人签字,剖面图无图框;
7、钻孔主要数据一览表无钻孔类型,工作项目上表不全。
电:
1、注明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通气管至屋面及集油坑。
结构: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8自9年4月1日起实施,构件承载力计算时,恒载与活载的分项系数应按该标准规定取值。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养老中心(武夷壹号院)
勘察单位:福建省建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建筑:
A-19#建施J-05一层平面下地下室楼梯间T1/T2在首层与地上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8版)第6.4.4条。
其他问题:
勘察:
1、拟建建筑性质未阐述;
2、地下水埋藏与性质叙述欠深度;未分层测量地下水水位;
3、场地土类型与建筑场地类别和特征周期未按挖填方地块分别判定,判定不全面;
4、黏土未提供固结或三轴试验参数;基坑支护未分不同地段分别建议;基坑无稳定计算,岩石基坑边坡无赤平投影分析;地下室抗浮水位标高建议m,依据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5、结论与建议中各建筑的基础形式、持力层选择等未具体阐述;
6、两份报告为相临场地,地下室抗浮水位标高建议值相差较多,需校核;
电:
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中DC24V供电的传感器不应设在配电箱内。
建筑:
1、A1-A16\A18#立面图未设消防救援窗口标志,且不符合1米净宽的要求;A17#三层平面未见消防救援窗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8版)第7.2.5条。
2、A-19#建施J-05一层平面楼梯间T2外门与地下排风口贴邻,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8版)第6.4.1条。
3、A-19#地下室1建施J-01、02地下室平面图中人防进风口部室外通道未见集水井,不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第3.4.10条。
4、A-20#楼建施J-01一层平面9-10轴楼梯底层出口距室外超15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8版)第5.5.17.2条。
5、A-22#楼建施J-01一层平面出入口未设无障碍坡道,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第8.1.1条。
6、A-22#楼建施J-08楼梯大样,T1楼梯一层平面剖面第一跑仅10阶,与标注不符。
7、A-19#建施J-10屋面平面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平米的可开启外窗,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第3.2.1条。
绿建:
节能部分:节能设计考核标准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表3.3.1-4要求;节能设计说明中《福建省居住设计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规范名称有误。
绿建部分:(1)未见环评登记表、氡检测报告、日照分析报告。(2)绿建设计专篇中《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规范版本已过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范已过期。(3)各报告中所采用的规范均应有版本号,报告结论中应有符合《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规范条文号。(4)第4.2.8条送审材料有误;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得分值与4.2.8条不一致。(5)第5.2.15条得分依据不充分,未见建筑自然通风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浦城县健康体检中心
勘察单位:福建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院)
图审单位:福州建功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1、结论中未明确建议拟建建筑的基础类型及持力层选择等。
建筑:
1、建施平面:未见设置无障碍楼梯,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第8.4.2条6点;
2.二层及以上各层至少应有1出公厕满足3.9.1条有关规定,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第8.4.2条8点。
绿建:
绿建部分:(1)第5.2.15条得分依据不充分,未见建筑自然通风分析报告或公共建筑自然通风换气次数分析报告。
项目名称:医院整体搬迁重建(一期)建设项目
勘察单位: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华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福建泉州建欣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1、中风化岩石样少于9组;未进行天然状态的极限抗压试验;
2、未进行基坑涌水量估算;
3、勘察等级为甲级控制性钻孔均宜进行波速测试并划分岩石风化程度;
4、结论未明确建议各拟建建筑的基础形式,持力层选择,若是桩基应明确桩长、进入持力层深度要求及沉渣控制等;
5、细砂层原位测试少于6次。
电:
1、电施71中防火分区一总线不应穿越防火分区二。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中DC24V供电的传感器不应设在配电箱内。
3、缺电动充电车位的配电设计。
建筑:
1、地下室建施06:口部2详图中开向竖井内的防护密闭门,其门扇外表面不得凸出竖井的内墙面,不符合《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第3.3.17条。
2、裙楼部分未设置消防救援窗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7.2.5条。
3、建施平面中未见灭火器配置说明,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的要求。
绿建:
1、未见环评登记表;氡检测报告;日照分析报告。
2、场地热岛强度分析报告中结论条文有误。
水:
室外消防采用市*两路供水,末说明市*管网满足GB-第4.2.2条
项目名称:丽景香江
勘察单位:福建省建专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建筑:
地下室建筑-06,防火分区一、二疏散距离超过60cm违反GB--6.0.6条。
其他问题:
勘察:
1、中风化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80%;
2、高层建筑的重要性等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基础设计等级、桩基设计等级前言与结论不一致;
3、勘察等级为甲级控制性钻孔宜进行波速测试并划分岩石风化程度;
4、结论中各建筑的基础形式、持力层选择等未具体明确阐述;
5、中风化岩石未进行天然状态的抗压试验,试验成果总表岩性一栏中有4个孔为花岗岩,需校核。
电:
1、B1#,B2#,B3#楼各户电源总开关装置未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屋面防雷平面图中防雷引下线应有说明。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中DC24V供电的传感器不应设在配电箱内。
3、地上与地下共用的消防用电设备用电负荷级别不统一;地下车库非消防用电负荷级别定性错误,不满足规范JGJ-5要求。
4、地下战时一级负荷缺另一个独立电源。
建筑:
1、柴油机房储油间标明通气管走向及集油坑。
2、地下室再生资源回收处应注明火灾危险等级。
绿建:
节能部分:建筑设计节能专篇(公建)表1.4.2中第1、2、3项规定指标均有误;建筑设计节能专篇(居建)表1.4.1中第8项规定指标有误。
绿建部分:
1、未见环评登记表。
2、总平面设计绿色建筑专篇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过期,应采用新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应加(3年版)。
3、建筑设计绿色建筑专篇中《福建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规范版本有误。
项目名称:建瓯市文化郡府项目工程一期、二期
勘察单位:福建泉城勘察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博亚(福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泉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建筑:
一、3#楼一层平面:LT1封闭楼梯间在首层未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4.2条4点。
二、二期地下室建施02:储油间开向发电机房的乙级防火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5.4.13条4点。
其他问题:
勘察:
1、地下水叙述欠深度;
2、素填土未采原状土样和原位测试;
3、原状土样竖向采样间距不符合相关要求;
4、勘察等级为甲级控制性钻孔宜进行波速测试并划分岩石风化程度;
5、缺基坑稳定相关计算及赤平投影分析;
6、基底出露较多岩土,工程性能差异大,地基土均匀性差,建议采用天然浅基,欠合理、经济。
7、素填土未采原状土样和原位测试;
8、原状土样竖向采样间距不符全相关要求;
9、部分基坑外围未布置必要的勘探孔。
电:
1.3#楼梯间应急照明不应兼作一般照明用。
2.3#楼应按人员密集场所重新复核防雷分类。
3.6~9#楼消防按钮缺短路隔离器。
4.10#楼配电房应急照明设计不满足A型消防应急灯具要求。
5.地下室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中DC24V供电的传感器不应设在配电箱内。
建筑:
1、一期通施05中13大样图三层窗台高不足,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的6.1.1条。
2、1#楼地下室建施02:BMH-15的洞口尺寸有误,应为X。
3、1#楼地下室建施04:3-H轴商业与车库之间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水平距离不足2米,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1.3条;5#楼29-31轴的消防电梯未见消防电梯集水坑。
4、建施平面中未见灭火器配置,不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的要求。
5、建施总02:1#楼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未与消防车道连通,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7.2.2.4条。
6、二期建总01:7#楼与10#楼的防火间距不足6米(应从凸窗、阳台边算起)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7、3#楼建施01:-5.标高平面图中3-G-3-H轴商业的疏散门采用卷帘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绿建:
绿建部分:(1)未见环评登记表。(2)1#、2#、5#楼及地下室/6#-9#楼及地下室:第5.2.15条得分依据不充分,还应提供通风路径设计计算书;绿建报审表第5.1.7条未打勾且送审材料不明确。(3)3#楼:报审表送审材料名称应与实际送审材料一致,第5.2.15条应为公共建筑换气次数计算书,第5.2.13、5.4.9应为公共建筑采光达标计算书。
水:
1、屋面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启动流量,涉及GB-第5.3.2.1条
2、露天设置的消防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涉及GB-第5.2.4.1条
项目名称:童游宋慈路棚改置业(金茂置邺)
勘察单位:福建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华侨大学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未发现违反强条情况。
其他问题:
勘察:
1、中风化岩石样少于9组,未进行天然状态的抗压试验;粉土未进行固结和三轴试验。
电:
1.电施DS-02中1AA2柜SPD漏。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中DC24V供电的传感器不应设在配电箱内。
建筑:
1、发电机房与相邻简易房防火间距不满足《建规》GB-第5.2.2条。
2、一层封闭楼梯间设计不符合《建规》6.4.2条。
3、柴油发电机房的水管设计位置不合理。
4、J-17:LT1分隔墙设计有误,且不应设置百叶窗。
5、J-07:避难间门窗设置不符合《建规》5.5.23
绿建:
节能部分:住宅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中应有体形系数。
项目名称:武夷·宜和园
勘察单位:浙江创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绿建:
未按《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9进行节能设计。
其他问题:
勘察:
1、水文地质条件叙述欠深度,含水层评价自相矛盾;未测地下初见水位,未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性质;
2、场地土类型与场地类别宜增加场地整平后的评价判定;计算等效剪切波的钻孔深度应选择大于20m的钻孔;场地覆盖层厚度取20m依据不足;
3、文中“建筑场地属抗震一般地段”、“属较均匀地基土”,判定不全面、不切合实际;地基稳定性未分析评价;
4、基坑外围未布置必要的勘探孔;
5、基坑勘察土工试验未进行固结和三轴试验及渗透试验;
6、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7、素填土未进行原位测试、未采原状土样;
8、较多钻孔原位测试与采原状土样竖向间距不符合相关规定;
9、室内土工试验未委托本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供审报告未盖施工图审查单位印章。
电:
1.各单体应急照明设计不满足A型消防应急灯具要求。
2.2#,3#地下室2#AL,3#AL箱装设的SPD试验级别有错;另消防应急照明设计不完善,缺图例及配电系统图。
建筑:
1、各单体酒店二层平面屋面露台未布置排水设施。
2、H型酒店18#楼一层平面靠采光井临空外门窗M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第6.10.3条。
3、总平面图ZP-01:3#-35#楼未标注各楼栋之间防火间距。
结构: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8自9年4月1日起实施,构件承载力计算时,恒载与活载的分项系数应按该标准规定取值。
绿建:
绿建部分:(1)未见环评登记表;氡检测报告。
室外噪声分析报告结论中条文及得分均有误。
建筑构件隔声性能报告书结论中条文有误。
第4.2.6条不适宜得分应为2分。
绿建专篇第4.2.12条设计具体措施内容有误。
绿建报审表第5.3.6、5.4.10条送审材料不明确;第5.4.10条得分项未打勾。
绿建专篇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范已过期。
二、处理要求
1.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须责令项目单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3日前反馈于我局。
2.涉嫌违反条例的处理
根据此次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检查结果,四个违反强条的项目,涉嫌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按属地原则交属地住建局依法立案查处,并于年9月4日前将查处结果报我局设计科。
联系人:刘宇欣,邮箱:npj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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