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宿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在0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周岁(即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年8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1年和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