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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21 10:07:00

长春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导读]《出生医学证明》关系到孩子的申报户口、入学等问题,很多马虎的家长都会因自己证件没准备齐全或没考虑好孩子的名字而一拖再拖。


        《出生医学证明》关系到孩子的申报户口、入学等问题,很多马虎的家长都会因自己证件没准备齐全或没考虑好孩子的名字而一拖再拖。对此,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长春市卫生局提醒广大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备齐证件,及时为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首发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补发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区报刊挂失作废的原件;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或已落户的由户籍登记机关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复印件(盖公章);母亲分娩单位的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未落户者尚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2006年6月1日以前签出的《出生医学证明》,尚未落户,且提供不了任何原始证明依据要求补发的,需做亲子鉴定后办理。


    注: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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