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补骨脂素洗剂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4322198.html成都有年历史的桂花巷,郁郁葱葱的桂花树被一夜砍光;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原来栽种的桂花树,有部分在观感上并不是很好看。
树观感不好,就把它连根拔起、乱刀“分尸”,这样的理由,是不是牵强了点?这样的做法,是不是中世纪了点?
好吧,它们只是几棵树,不是人,甚至也不是小猫小狗,被砍的时候不会哭嚎也不会流出殷红的血液——可是,那些生活在桂花巷的人呢?
他们在这里生活里十几年、几十年,夏天,浓郁的树荫给过他们清凉;秋天,桂花的芬芳醉过他们的心*。怀春少女用指甲在树干上抠下过缕缕心事,白发老人在婆娑的树影里怀念过远去的青春……
(曾经的桂花巷)
你们砍掉这些树,就是砍掉他们的记忆、砍掉他们的青春、砍掉他们“睹物思人”的“物”——树可能不会痛也不会流血,但是人呢,也不会吗?
好吧,我承认,我上面的说法很小资很文艺,会被很多人嗤之以鼻:满大街都是5G手机,还谈什么桂花的芬芳,少女的心事,酸!
下面,我就停止“酸”,提两个比较“辣”的问题:一、哪条法律规定“桂花观感不好”就该被砍掉?二、“桂花观感好不好”,到底由谁说了算?
显然,只有回答了这两个问题,砍树者砍树才有说得通的“法理依据”。
可惜,他们回答不了,因为他们砍树遵从的本就不是法,而是利益——就像一些网友给他们算的账:他们砍树的时候可以赚一笔、买树的时候再赚一笔、栽树的时候再再赚一笔……
走进桂花巷,市民看到的是桂花、是记忆、是青春、是传承,是一座城市氤氲的文化与历史;他们看到的则是钱、钱、钱、钱、钱……
当他们看着躺尸的桂花树,流着口水幻想着满地花花绿绿钞票的时候,不知道“观感不好”的,到底是谁?
这世界,过得不如意的,除了桂花,还有“翠花”。
很多人应该还记得贵州毕节中学的英语老师周琴,26岁那年,她被当地土管所所长强奸。周琴去报案,派出所警察却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成都桂花巷的桂花被砍是因为“观感不好”,周琴这样家世职业都很一般的平民女孩(姑且就用普通又普遍的名字“翠花”来统一称呼她们)被强奸,应该是因为“观感好”——否则,她也不会被堂堂所长看上。
“观感不好”的桂花会被砍掉,“观感好”的翠花被强奸了却不被法律认定为强奸——这世道,做人做树,怎么都这么难?
中央一再强调“依法治国”,某些地方官员却嫌《宪法》、《刑法》等各种法太不“完善”,想方设法对它们进行补充:树观感不好,按律该砍;官戴套强奸,按律该放……
难怪有人会抱怨说:神圣的不是法律,是法院。其实还可以补充一句:神圣的不是公民的权利,而是官员的利益。
走在各式各样的桂花巷,有人看到什么都在流口水:
看到桂花在流口水,于是找了一个借口叫“观感不好”;看到居民的房子在流口水,想出了一个词叫“违章建筑”;看到年方二八的翠花在流口水,把她拖到小黑屋“咪西”之后,一边提裤子一边对哭哭啼啼的她说:别想告我——戴套不算强奸!
无数桂花被砍掉,留下一条街的忧伤;无数历史悠久的古建筑被推平,留下一座城的惨淡;无数翠花被强奸,留下一个个避孕套,上面漂浮着一行字:不算强奸牌——有钱有权男人专用品牌。
什么时候,这世道才能像一张牌桌,四个人平等的坐在四方,遵守共同的规矩,认可每个人的权利——而不是我的幺鸡不能碰幺鸡,你的一筒却拿它点了炮。
郑何话兮洋